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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 AQ 4112——2008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 醴陵神马花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湘杰邹海峰唐炳祥 易力群 廖建文陈 妮 钟长虎
周联仙陆恩武邓琼香。
本标准首次发布。

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烟花爆竹(烟火药、黑火药除外)出厂包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
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烟花爆竹(烟火药、黑火药除外)出厂包装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0631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T4857.3 包装 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SN/T0262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 瓦楞纸箱检验规程

3. 基本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除特殊情况外,烟花爆竹出厂包装应采用瓦楞纸箱,禁止使用牛皮纸、编织袋等简易
包装作为出厂包装。
3.1.2 包装箱应质量良好,构造和密闭性应能防止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撒漏或破损。
3.1.3 包装箱采用巷钉紧固或钉合时,钉要钉实,钉尖应盘倒。
3.1.4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防潮性。
3.1.5 包装箱应为方形或矩形,综合尺寸(长+宽+高)≤250cm;且长、宽之比不大于2.5:1,
高、宽之比不大于2:1 并不小于0.15:1。
3.1.6 瓦楞纸箱应采用双摇盖。
3.1.7 瓦楞纸箱的含水率应为(14±2)%。
3.2 标志要求
3.2.1 每一包装件应有外包装标志,并符合GB191 的要求,文字应清晰,不易磨损。
3.2.2 外包装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商标、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和地址、生
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含药量、净重和体积以及“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
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3.3 使用要求
3.3.1 烟花爆竹出厂包装应有内包装,内包装应符合GB10631 的要求。
3.3.2 包装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装好相应的产品后,与外包装内壁间隙应≤1.5cm。
3.3.3 包装箱内摇盖间隙≥100mm 时,应加填空板。
3.3.4 瓦楞纸箱摇盖经开、合180°往复5 次,箱面层纸张和里层纸张都不得有裂缝。
3.3.5 包装箱应完好无损,封口应平整牢固,打包带应紧固箱体。
3.3.6 包装箱表面应清洁,不允许有烟火药残留物和污染。
3.4 性能要求
3.4.1 烟花爆竹出厂包装应进行跌落试验和堆码试验。
3.4.2 出厂包装经跌落试验应能保持完整,无散漏。
3.4.3 出厂包装经堆码试验应无破损,无散漏,不倒塌。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4.1.1 跌落试验和堆码试验样品应在23℃±2℃保持24h。
4.1.2 试样内装物可采用物理性能与拟装物相同的物质来代替,允许使用添加物。
4.2 试验方法
基本要求、标志要求和使用要求采用目测和符合相应精度量具检测。
4.3 含水率检验
4.3.1 快速水分测定法
用快速水分仪在每个样箱不同部位测量4 个点,最后求5 个样箱的平均值。
使用快速水分测定仪时,仪器应事先进行校正。当产生疑议时,则用烘箱法测定含水率。
4.3.2 烘箱测定法
从每一个样箱的不同部位,称取约50g 试样(精确度0.001g)。撕成小薄片,置于已知质
量的称量瓶中。在100-10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含水率计算公式:
式中:X — 含水率;
m1 — 干燥前试样质量g;
m2 — 干燥后试样质量g。
4.4 跌落试验
4.4.1 跌落试验按GB/T4857.5 规定进行。
4.4.2 跌落高度为1.2m。
4.4.3 试验步骤
1
1 2
m
m m
X
?
?
a 第一次跌落:以箱底平落。
b 第二次跌落:以箱顶平落。
c 第三次跌落:以一长侧面平落。
d 第四次跌落:以一个短侧面平落。
e 第五次跌落:以一个角跌落。
(注:试验应在预处理相同的温湿度条件下进行,如果达不到相同条件,则必须在试样
离开预处理环境5min 内开始试验。)
4.5 堆码试验
4.5.1 堆码试验按GB/T 4857.3 规定进行。
4.5.2 堆码载荷计算
1 1 M
H
Mo X ? ?
?
?
??
? ? ?
式中:Mo — 加载的负荷Kg;
X — 堆码高度(不低于3m)m;
H — 单个包装箱高度m;
M1 — 单个包装箱内毛重kg;
H
X — 堆码层数。
4.5.3 堆码试验方法
将试样置于堆码地面上,载荷平板置于试样顶面中心位置,然后将定量块在不造成冲击
力的情况下,均匀与载荷平板接触,施加的载荷应均匀分布。定量块和载荷平板的总重量与
计算值的误差为±2%,负荷物的重心离载荷平板的垂直距离不得超过试样高度的50%,堆码
24h,或使用堆码机进行试验。
4.6 瓦楞纸箱其它技术指标要求应符合SN/T0262 标准要求。

5. 检验规则
5.1 抽样
5.1.1 以同一原材料、同一结构、同一工艺加工的包装箱为一检验批,最大批量为2.5 万个。
5.1.2 抽样数量。
5.1.2.1 基本要求、标志要求和使用要求检验的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单位:个
批 量 抽样数量
≤90 5
91-150 8
151-280 13
281-500 20
501-1200 32
1201-25000 50
5.1.2.2 性能要求检验的抽样数量见表2。
表2 单位:个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
跌落试验 不少于5
堆码试验 保证堆码高度不低于3m
5.2 判定规则
5.2.1 基本要求、标志要求和使用要求判定规则
5.2.1.1 单个样品的各项指标均符合3.1、3.2、3.3 的相关内容要求,则判定为合格;有一
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5.2.1.2 批的判定按表3 执行。
表3 单位:个
抽样数量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5 不合格样品数≤1 不合格样品数≥2
8 不合格样品数≤2 不合格样品数≥3
13 不合格样品数≤3 不合格样品数≥4
20 不合格样品数≤5 不合格样品数≥6
32 不合格样品数≤7 不合格样品数≥8
50 不合格样品数≤10 不合格样品数≥11
5.2.2 跌落试验判定规则
所有样品经跌落试验符合3.4.2 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其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判定
为不合格。
5.2.3 堆码试验判定规则
所有样品经堆码试验符合3.4.3 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其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判定
为不合格。
5.2.4 基本要求、标志要求和使用要求的批判定合格,且样品的跌落试验、堆码试验判定均
合格,则判定该批包装合格;否则判定该批包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