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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措施深化涉燃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省厅《2019年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巩固前几年“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细化涉燃爆粉尘安全整治工作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防范粉尘企业事故。

细化方案全面排摸。4月初,我局制定印发了《舟山市2019年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实施步骤和整治时间节点。到4月底,在之前三场所两企业整治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出33家涉燃爆粉尘企业,并将整治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家涉燃爆粉尘企业。

第三方开展排查隐患。我局以整体打包、政府买单的形式,委托第三方舟山繁安科技服务公司对33家涉燃爆粉尘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并帮助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截至6月底日,排查出33家企业210项事故隐患,列出了每家企业的隐患清单,目前已进入隐患整改治理阶段。

集体约谈推动整治。7月10 日,我局召开了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对33家涉燃爆粉尘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涉燃爆粉尘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重点予以了详细解读,对《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进行了针对性宣贯。要求各企业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整治,及早消除事故隐患。

     执法检查促进整治。对33家企业的隐患清单分别抄送了属地应急管理局和功能区安监局,要求各区块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对未按照整治方案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企业,下一步将进行省、市挂牌督办。经整治后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严格依法作出处置,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直至提请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