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文件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

根据《舟山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安委办决定于8月底对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自查工作。自查重点内容如下:

1贯彻《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

2、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建立运行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4、本地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情况及省、市级重大隐患整改进度;

5、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