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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多举措抓好建筑工地灾后复工工作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造成我区11个建筑工地受淹,围挡广告损坏1600米,组织疏散人员4500余人,其中1713人转移至就近的避灾安置点,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约432万元。台风后,普陀区组织区属各建筑工地逐步有序复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力争将损失和次生灾害降到最低。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建筑企业救灾和安全复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灾后建筑工地复工重建安全顺利。 
    二是加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台风后建筑工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类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设备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在设备运转前,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及时抽排基坑积水,检查检测基坑边坡的稳定性,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全面检查脚手架连墙件、安全网、脚手片等,确保安全使用;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受雨淋或浸泡的电箱不得直接投入使用。所有在建工程均需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灾后复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复工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重点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深基坑的项目、被淹浸水严重及存在灾害险情的项目的复工检查工作。对不按要求检查就擅自复工的项目将从严处理,因此而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