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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时间:2019-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

舟应急发〔2019〕75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19〕9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速开展空分装置等专项检查。各县(区)要深刻吸取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空气分离装置发生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组织开展空分装置、低温储罐等设备设施专项检查。要在8月30日前对辖区内涉及此类设备设施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形成隐患单,9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同时要深入分析研究辖区内企业现状,研判可能存在的类似泄漏爆炸风险,并开展针对性的检查。

二、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设备管理。设备的完好性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各县(区)在专项检查中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全面加强设备完好性管理,针对性开展冷箱是否存在泄漏、空气分离装置总图布置是否合理、空压机入口空气中有机物控制是否到位、液氧系统烃类含量是否定期检测且数据准确、液氧储槽是否安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自查自改。各县(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装置设备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处置,并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对装置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却依然带病运行的企业,要一律实施停产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县(区)针对夏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通过加大检查执法频次、运用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监测预警信息等手段,开展针对性的抽查,加大对易造成群死群伤安全风险的管控力度。突出存在易爆物质、有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存在化学、物理爆炸风险的企业,督促企业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突出罐区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风险较大的作业活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实施作业。

空分装置等专项检查问题隐患清单请于8月30日前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和电话:许婵娟,2280395。

附件:浙应急危化〔2019〕94号浙应急危化〔2019〕94号.pdf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