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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手促进批发无仓储危化企业规范化经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我市自贸区内注册批发无仓储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剧增,违法违规行为增多,暴露出批发无仓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的一些漏洞。比如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淡薄、平台代办人员素质层次不齐、企业异地监管难度大,为此,我市从三个方面着手,合力规范批发无仓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经营行为。

    一是抓牢平台企业,激发其管理能力。强化对管理机构和管理平台的管理,对会员企业多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采取限制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平台公司提升业务人员法律素养,逐步规范代办业务。

    二是抓实监管措施,定期清理整顿。严格《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贸易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落实企业退出机制,管控企业经营风险。

    三是抓紧涉敏感物资的许可管控。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涉敏感物资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许可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