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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刊第八期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舟山市三举措深化海上安全整治工作

舟山市迅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海上安全专项督导要求和市政府何中伟市长指示精神,深入分析研判海上安全风险,组织部署海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切实抓好海上重大险情处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制度措施执行情况三个“回头看”,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一是切实抓好海上安全风险分析研判。10月13日,市政府何中伟市长召开全市海上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我市海上安全风险,对海上安全整治工作作了总体部署。10月19日,毛江平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港内小型港口服务船舶整治行动进行研究部署,由海事、海警部门牵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海上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港航部门牵头对小型船舶进行纳规管理,公司化运作,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秩序。同时,市安委办按照省、市领导要求,迅速组织应急、海洋与渔业、港航和口岸、海事等部门以及各地安委办和功能区管委会,召开海上安全风险研判视频会议,对海上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就抓好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大力推进海上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当前海上安全形势,市安委办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海上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海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海洋与渔业部门共组织渔政执法检查2761次,参加执法人员24633人次,执法船艇2455艘次,检查渔船7933艘次,立案查处违规案件625起,收缴罚没款 386.33万元,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99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9起,移送人员 26人。海事部门共查处砂石船362艘次,处罚金额445万余元,组织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拦截整治行动65次,查处内河船55艘次,处罚金额220万余元,移送海警部门31人。自6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水路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共走访检查企业148家,督促整改问题88项,实施船舶现场检查1792艘次,查处涉及危化品船舶的违法案件120件,累计处罚76.29万元。港航部门深入推进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开展陆海联合执法行动400多次,立案处罚72起,共罚款70多万元。“黑名单”船舶数量清零任务得到圆满完成,目前,全市纳规管理的原“黑名单”船舶约200艘,拆解“黑名单”船舶30艘,落实拆解奖励40万元,对个转企纳规管理补助经费约30万元。

三是严格落实三个“回头看”工作。舟山市就前期检查中发现的海上重大事故隐患,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列出详细隐患清单、落实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对事故险情处置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工作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回头看”,切实做到查漏补缺、闭环管理。下步,市安委办将围绕省安委会、市政府部署的各项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海上安全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并将督查的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今后,凡舟山籍船舶发生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将对有关县区、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行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