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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森防指第二督查组督查舟山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25至11月27日, 省森防指第二督查组由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带队,就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及打击森林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普陀区东港街道、普陀巡特警大队、普朱管委会大青山和定海区马岙街道及金塘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并查看了全市森林防灭火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同时,督查组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舟山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会上,魏明副厅长对我市森林防灭火整体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本次督查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要再提高。要深刻认识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防火责任要再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无盲区。三是宣传教育要全覆盖。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宣讲野外用火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常识,牢固树立遵章守法、安全用火意识。四是火源管控要全天候。要防患于未“燃”,严防严守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禁止火种进山入林。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坚决制止违章用火行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和惩治火灾肇事者。五是应急处置要全方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灾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处置和上报。在重要时期,森林防灭火队伍要一线驻防、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