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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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应急管理局推出三项疫情期间优化审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减环节”。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允许延时换证,对“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到期后实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二是实行网上办理“减流程”。多渠道积极引导办事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行网上审查或函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许可证颁发、延期及变更实施网上快速审查办理,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验。
三是实现企业办事“减跑腿”。应急管理审批窗口引导企业通过邮箱、qq(群)、微信等多渠道进行沟通咨询,在全程网办的基础上,为申请人提供接收邮寄材料和免费寄送证件服务,实现企业办事“不跑腿”。
年后以来,共为80余家企业提供了审批(预审)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