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办、功能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转发给你们。市安委办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具体活动方案,另行印发。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安委办[2020]4号.pdf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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