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转发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pdf
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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