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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四个强化”夯实出海船舶治安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

针对8月1日起部分渔船解禁开捕实际,市公安局及早谋划、精心部署,切实强化出海船舶(船民)治安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底数排摸。开展船管基础信息采集活动,到港口、上船头逐片逐艘逐人核查登记各类涉海涉船信息,并全面录入“市出海船舶人员信息报备管理系统”,确保涉船基础数据“底数清、情况明”。期间,共排查港岙口(码头)127个,船舶3562艘,采集船舶(船民)信息1921条。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三服务”等活动,深入村居、港口、码头、船舶等,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法制宣传,特别是加强对禁止“越界”捕捞、取缔“三无”船舶等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渔船民遵规守法意识。期间,共组织涉渔法律宣传、服务活动2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辐射群众达10000余人。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各船管站、涉海涉船企业的业务指导,压实远洋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督促企业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重点对14家远洋企业,221艘远洋渔船,4064名船员进行全息化数据建档,建立船舶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掌握远洋船舶海上活动实时轨迹以及船员动态。

四是强化情报搜集。针对伏休期间港区内偷盗渔用物资案件可能多发等情况,组织民警收集掌握各类苗头性、动态性情报信息,并全面动员治安志愿者、船管员、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治安管理,及时报告“三无”船舶、“越界”捕捞等情况信息,及时掌控港区治安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