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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保障春节假期危化品安全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1-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春节期间,舟山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牢牢抓住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确保了春节期间危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

一是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县区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12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市应急局按照“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要求,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随机抽取了10个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春节期间,全市累计查扣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1162箱,立案查处经营单位3家,相关案件已移送城管部门。

二是强化重点企业安全监管。春节期间,全市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11家,其中浙石化、中海石油舟山石化两家公司正常生产。正月初三,市应急局、定海区应急局分别对浙石化和舟山石化开展了执法检查,两家公司均落实了假期动火等特殊作业提级管理及领导值班值守等规定。

三是强化线上巡查。各县(区)应急局明确专人对企业风险日志公示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未进行公示的及时予以提醒;市应急局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企业公示情况随机开展现场指导服务。春节期间,危化生产、带储存经营单位有2家次未及时公示,春节期间特殊作业全部发生在浙石化和舟山石化两家企业,带储存经营单位未开展特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