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在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1711 会议室,市委副书记、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华伟主持召开了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一季度工作例会。会上,专委办通报了 2020 年石化基地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2021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浙石化汇报了2021 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需要协调的事项,专委办提交了2021年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重要问题清单和专委会成员单位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相关单位作了补充。会议充分肯定了专委办和各成员单位过去一年的成绩。华伟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并对专委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类企业都要有具体的措施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有具体措施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于问题屡查屡犯的单位,要通过警示函、约谈或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层层传导监管责任,将监管人员职责具体化、监管任务清单化,形成日常监督检查手册。要多开展专业或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对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执勤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处罚。
四、加强石化基地封闭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治安、反恐、公共卫生等方面管理。要参考其他先进化工园区的管理办法,加强人员、物资进出石化基地的管理,提高反恐意识和反恐能力建设。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消防队建设的监督指导,按国内最优消防队的标准进行考核;要提高政府的应急救援水平,积极与宁波等周边消防队加强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应急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建设方案。
六、加强二期装置试生产安全管理。梳理浙石化二期即将投产装置,确保投产装置合法合规运行,强化生产准备工作,开展投用前安全检查,法定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开车,同时做好“双边”的风险管控。
七、充分发挥专委会统筹协调作用。专委办要经常组织专项性工作研究,及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要继续整理完善并下发“两个清单”,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问题整改进度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松宽,石化基地管委会主任郑海,专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邀请浙石化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