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以及市委俞东来书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当前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森防办决定开展一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3月8日—3月12日。
二、督查内容
1、森林消防救援应急队伍及物资配备是否到位(物资配备要求清单见附件);
2、重点区域(风景名胜区、林场等)是否设卡检查;
3、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控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是否加强森林防灭火各类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森林禁火令以及农事用火相关规定的宣传是否到位。
三、督查组组成
第一组(督查普陀区、嵊泗县):赵圣荣(市森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翁琦祺(市森防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处长),吕一凡(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第二组(督查定海区、新城管委会):李鸿斌(市森防指成员、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马剑虹(市资源规划局森林防火处处长)。
第三组(督查岱山县、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张广龙(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傅颖凯(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副处长),方光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督查组要及时与被督查单位联系,按要求完成督查工作,市森防办将视情通报此次督查情况。联系电话:2280397;传真:2280390。
附件: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的通知
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