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功能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森林“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请于4月19日前,各地将“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浙政钉报市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林立,联系电话:2280094。
附件: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森林“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的通知.pdf
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抄送: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