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安〔2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级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21〕32号),市安委会制定了渔业、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业、旅游、城市运行等9个重点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安〔2021〕3号.pdf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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