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4号
舟山市元海海洋船舶物资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的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交的2022年仓库扩建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结合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及其落实情况,同意你单位2022年仓库扩建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项目设计,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抄送:普陀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