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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强硬举措加大船企安全管理力度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

船舶修造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生产过程涉及高处作业、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等多种危险作业,使用油漆、乙炔等众多有毒、易燃易爆危化品;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船企这些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扎扎实实的推进各类治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5月28日至9月底,在全市船舶修造领域,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整治船舶修造行业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突出对高空作业车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管控、危化品使用储存安全管理、相关方统一协调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重点整治,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开展整治行动专项督查。6月17日-6月30日,市局成立了4个督查组,分别由副局长和调研员任组长,配置2名执法人员和1-2名安全专家,对全市各区块大排查大整治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每组督查,抽查2-3个乡镇,至少2家船舶修造企业。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直接下发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开展高架车管理整治。6月中旬,我局综合分析历年来船企高架车事故典型案例,参考高架车各类规范标准,结合我市船企生产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船舶修造行业高架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定出台了船舶修造行业高架车“十个必须”事故防范措施,防范高架车倾翻倒塌、碰撞等各类事故。对全市船企使用的857辆高架车,逐辆核实,对其中116辆未安装防倾倒装置的予以停止使用,并要求在7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放倾装置安装。6月22日,召开了全市船舶修造企业高架车和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现场会,推进高架车“十个必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

开展自建燃气管理整治。5月份以来,对全市涉及自建燃气的22家船企,逐家核实气站的产权构成、设计施工、履行安全“三同时”程序、供气单位安全资质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气站现场安全管理,重点突出天然气等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现场各项管控措施到位。经核查,1家无储存资质的对供气单位在使用企业现场设置点供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严厉打击取缔,严防气站日常安全管理缺失现象。

强化外协施工队伍安全管理。6月14日,我局制定了《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强化外协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理念,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督促船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将外协施工单位员工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明确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督促船企严格加强对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严把准入资质源头关。深化外协施工单位和班组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消除员工习惯性违章行为,提升事故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