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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中石化港口浦加油站(柴改汽)技术改造项目)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代码:2308-330952-04-01-788035

舟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13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的规定,经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交的港口浦加油站(柴改汽)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结合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及其落实情况,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项目设计,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