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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森防办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功能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浙森防办〔2023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特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认清严峻形势强化责任担当

11月1日,我市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特别是今年以来,舟山降雨量同期比较大幅下降,出现夏秋冬连旱的可能性极高,叠加频繁的生产、祭祀、旅游等用火行为,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地各部门对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要有充分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公安、应急管理、林业等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面筑牢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屏障,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安全。

二、狠抓火源管控,全面化解风险

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尤其是抓好冬至、春节等重点时段,普陀山、长岗山等重点区域,“一老一少”、进山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要加大巡护力度,深入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巡查,管住烧荒、祭祀等用火行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扑火安全知识宣传,结合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祭祀用火多等实际,在景区景点、林区路口、墓区路口等重点防控部位,安排专人进行实地宣传劝导。要巩固乡镇(街道)森防规范化建设工作“五网一平台”成果,推动第二批试点乡镇提前谋划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秋冬季野外火源治理工作,全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强化监测预警提升防控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数字化手段,加强森林火灾监测研判,提升防控能力。要落实“森林防灭火在线”与基层智治系统贯通应用,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1小时核查反馈和“有火必报”“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有效;要推进护林巡查管理系统应用,推进护林员数字化能力建设,提升防控能力;要落实好全市森林防灭火专人监控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森林火情及时处置。

四、加强应急准备,强化科学扑救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和今冬明春森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应急准备和扑火救援工作上做好充分准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扑报同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无阻和调度指挥精准、高效。要强化科学扑救、安全扑救工作,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业务培训,突出加强日常扑火安全教育、科学指挥扑火技能和紧急避险技能训练,强化各扑火队员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安全扑火。

 

附件:附件: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pdf

 

 

              舟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