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处室、执法队:
为规范我市各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使用,做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20版)、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2.0 版与《舟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规程(修订)》的衔接,经研究,我局在三款文书梳理的基础上修订了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参照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部门内部案件审核过程中交接流转,使用新增的《移交法制审核案件交接表》与《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配套使用;
二、为与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2.0 版执法流程文书保持一致,参照省厅不再使用原《行政处罚决定建议书》,以《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及附件中的《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予以替代;
三、其余未修订文书式样参照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2.0 版的文书式样,相关文书说明可参阅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20版)中的文书说明,若上级部门发布了新的文书式样,以最新的文书式样为准;
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文书的学习培训,确保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附件: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对比表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