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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部署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强化今冬明春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响应,于近日正式印发了针对性的行动方案,旨在全面部署并推进我市今冬明春期间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以期通过系统性的排查与及时有效的整治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提升整体防灾减灾能力。

12月10日下午,市防减救灾办组织召开了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进一步推进该专项行动的实施,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与任务,确保行动部署的无缝衔接与高效执行、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市防指办、市森防办、市海灾办、市减灾办分别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森林火灾、海洋灾害、灾害救援救助等4个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通报讲解。各县(区)减灾办、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也就当前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交流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自然灾害的发生并不受汛期限制,坚决摒弃“过了汛期就不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麻痹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并圆满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二是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特别是针对方案中明确的低温雨雪冰冻、森林火灾、海洋灾害、灾害救援救助等4个领域,相关牵头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部署,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三是要密切协同,加强与上下左右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确保在发现隐患后能迅速响应、有效处置。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自然灾害防范与应对的主体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市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帮助基层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