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安全生产基础处

首页
>业务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处
以演筑“氨”,防患未“燃”
——舟山市举办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综合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氨机房发生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7月10日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一场组织有序、训练有素的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演练顺利开展。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防范化解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能力,舟山市安委办采用紧急拉练的方式组织有关涉氨制冷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液氨泄漏事故)应急实战演练。

此次应急演练主要分为企业现场处置上报阶段、政府应急响应救援阶段、演练效果点评总结阶段三部分。属地公安分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交警大队、气象局、街道、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共同参与演练。接到企业报警后,属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消防车和救护车陆续赶到,在现场总指挥的调度下,现场分工明确,救援队伍有序开展救援,开启消防喷淋水枪稀释泄漏的氨气,并安全将伤员转移出危险区域进行抢救,相关部门在此期间听从指令配合好救援工作,控制好事故现场。本着真演真练的原则,企业与各相关部门即刻响应,在救援过程中争分夺秒、抢救伤患、化解危机。此次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企业在氨泄漏事故突发时的应急反应速度、现场处置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同时也是对政府部门的接警处置、信息上报、应急联动、部门协调、出警速度和现场救援等方面的考验。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基础科负责人,部分涉化学反应装置企业或高风险危化品使用企业分管负责人、社会化服务机构负责人参与观摩此次活动。此次演练过程井然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应急响应与救援任务结束后,现场总指挥对此次应急演练活动进行点评。他对此次氨泄露事故应急演练的现场处置情况表示高度肯定,并指出全市工贸企业要坚决贯彻执行《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时刻绷紧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这根弦,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管控,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格对照标准规范,全面整治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