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行政执法队

首页
>业务工作>行政执法队
春节后“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普法宣传
信息来源:执法处    发布时间:2025-02-1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舟山市安委办在2025年春节后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旨在通过普法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及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主要面向工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化品企业员工、船舶修造企业员工、重点项目施工人员等。普法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员工安全操作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措施等。普法形式通过“宣讲课+培训课”的形式,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确保企业员工能够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执法处组织在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开展重点项目领域2025年“开工第一课”宣讲培训,在舟山惠群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涉氨制冷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培训,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起重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同时,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此外,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特别是针对火灾、爆炸、中毒等常见事故的应急演练,确保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逃生技能。企业还应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人员等资源投入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通过“开工第一课”活动,舟山市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生产安全。全市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全员参与“开工第一课”活动,通过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