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为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事故分析预警,落实管控举措,有效防范同类型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要坚决遏制同种作业类型、受到同类伤害的事故重复发生,近日,我们制定印发了《舟山市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分析预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通过构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提示”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聚焦重点,抓住同作业类型事故防范核心。《制度》主要针对各类工伤亡人事故、较大的物损事故、未导致人员受伤的险情事故,特别是同种作业类型、受到同类伤害的事故。重点聚焦“群死群伤”风险的事故:船舶舱室内动火作业周边可燃物未及时清理引发的火灾,有限空间测氧测爆不到位、可燃气体或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的燃爆或人员中毒窒息,油化船货油阀拆卸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油气泄漏,大型被吊装物坠落,脚手架倒塌,高空作业车倾翻、悬臂折弯,叉车碰撞等。分析预警工作遵循协同联动、动态监测、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打破应急、人社、保险等部门数据壁垒,建立工伤、险情、事故“三位一体”监测体系。定期对信息开展分析研判,从人、机、管、环多维度剖析事故原因,识别共性风险及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提出极具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措施。
闭环管理,构建预警整改评估全链条。制度创新提出“预警-整改-闭环-评估”的循环工作机制,精准开展预警提示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对于工伤事故频发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或通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依据事故快报、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及相关信息起草《事故警示函》并通过公文传送、企业微信群等渠道及时传达,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吸取教训;对亡人事故、工伤事故和具有代表性的险情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监管部门定期对预警提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预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对制度进行优化完善。
压实责任,政企协同织密防护网。《制度》强化了三方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落实并完善分析预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强化同类事故警示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本行业领域事故信息,积极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将事故案例和对应的安全管控措施在本行业内进行通报;各相关企业建立内部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防范工作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
舟山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仅为破解“同类事故反复治、治反复”难题提供了科学路径,更以数据互联重塑监管逻辑,以责任闭环激活治理效能,通过制度创新把牢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主动权”。随着制度效能的持续释放,舟山加速构建“源头可溯、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全标杆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