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应急告〔2025〕15号
浙江鑫桥能源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注销由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20250603) .docx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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