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安〔202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班组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事故防控能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日常检查督查情况,经研究,现决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30个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娄伟军等60名市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为我市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再做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舟山市2019年度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30家).docx
2、 舟山市2019年度市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60名).docx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