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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局:

近年来,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多发,死者大多都是外协施工单位一线作业人员。近期,通过各类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发现,省市部署的船舶修造领域各类专项整治,在最关键的生产一线落实上,存在落地打滑的现象。为切实加强船企事故防范,落实船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班组一线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我局制定了《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泛宣传,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理念。请各县(区)、功能区将《管理办法》传达至每一家船企外协施工单位,督促船企和外协施工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并结合生产实际细化管理举措,切实将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在生产一线。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强化对外协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行广泛宣传,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二.严格执法,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船企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将外协施工单位员工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明确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各县(区)、功能区要加大对船企统一协调管理外协施工单位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未将外协施工单位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船厂,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外协施工单位一包了之,安全生产脱管失管现象。

三.夯实基础,深化开展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各船企要严格加强对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严把准入资质源头关。要深化外协施工单位和班组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开展对标考评,按照“扣分项即事故隐患”的理念,抓好整改闭环提升。对达标的外协施工单位和班组,要督促其定期开展自评,落实持续改进。对符合条件的要督促其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加强班组长安全角色认知,结合安全风险普查,辨识管控危险源,消除员工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将管控措施落实在班组一线,提升事故防范水平。

四.科技助力,切实提升作业本质安全水平。各船企和外协施工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为一线从业人员配备规范的应急器材和必要的安全设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每个现场作业班组长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四合一或多合一),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探索应用人脸识别、人员定位、倒地感应等技术手段确定有限空间内作业人数及安全状态。倡导应用机械人除锈、自动焊接机等自动化设备替代相关人员作业。各地要鼓励应用先进科技手段,改善一线作业人员作业环境,降低事故风险,提升作业本质安全水平。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市船舶修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水平,提升外协施工单位生产一线安全管理基础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外协施工单位准入门槛设置

1.船舶外协施工单位在船厂承揽承包各项工程业务,船厂方需对外协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做好相关资料备案: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资格证书。

(2)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严格审查有效性,杜绝持假证上岗 。

(3)外协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与作业相符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外协施工单位要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经总局令第80号修正)。

(5)外协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作业设施设备安全性能完好,能提供必要的检测合格资料和检维修保养记录。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每个班组长至少人手一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四合一或多合一)。

2.工程业务工期在半年以下的,必须达到船企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考评80分以上。具体由船厂实施,考评标准《舟山市船舶修造行业外协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考评细则》见附件1。

3.工程业务工期半年以上的需取得小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船厂要督促外协施工单位主动开展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具体由各县(区)应急局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实施。

二、强化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4.从业人员在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5.严格控制队伍中无船厂工作经验的新工人数量,无船厂工作经验的新工人比例不得超过班组总人数的60%。

6.外协施工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与船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

7.外协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必须服从船厂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8.外协施工单位要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外协施工单位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演练,遇到紧急情况要妥善应急处置,开展合理应急救援,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三、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0.外协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能,依法依规遵章守纪开展作业,加强作业过程安全管控。特殊时段、特殊环境作业要有人现场监护。

四、强化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13.班组要开展规范化建设,评定分值需达到75分以上,对不合格班组要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由船厂实施,评定标准《班组规范化考评细则(试行)》见附件2。

14.班组要开好班前、班后会,落实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15.班组安全教育至少要包含以下内容:

(1)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2)班组HSE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

(3)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方法和要求。

(4)设备工具的规范操作程序和方法。

16.班组要对员工习惯性违章进行定期分析,并及时督促改进。

17.班组安全检查至少要包含以下内容:

(1)班组成员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完好无破损。

(2)作业使用的设备工具完好、有点检标识,应急器材配备到位。

(3)密闭舱室作业时,通风照明充足,测氧测爆合格,每一名班组长随身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确保能实时检测和预警。

(4)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场所,已落实有效的防坠落措施。

(5)作业涉及的电气、机械系统已落实上锁与标签。

(6)需从事的作业不会与其他作业交叉。

(7)需脚手架辅助作业时,脚手架已报验合格。

(8)需高空作业车配合作业时,已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五、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18.外协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要纳入船厂开展三级安全教育,落实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复工换岗人员上岗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复训。

19.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规范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应急器材使用,掌握应急救援技能。

20.原则上无船厂工作经验的新工人20:00时以后禁止施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由班组长或负责人现场监护,且仅允许从事一般作业,禁止从事危险作业,24:00时以后严禁从事任何夜间作业。  

附件1舟山市船舶修造行业外协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考评细则.docx

  附件2.船舶修造企业班组规范化考评细则(试行)docx.docx